从网络的发展来看,网页设计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是基于技术的原因而受到客观的限制的,因为受传输带宽的限制,最早的网页是纯字母和数字的,没有图片和声音更别说是动画了,只能将占用空间很小的数字和字母来进行传输。
由此看来网页最初就是在功能性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到今天同样上网也离不开使用它的功能,所以网页的审美就首先要考虑其功能的要素(例如很多国外的大公司的网站也是这样做的)。那么从功能出发来看待网页设计,我们就必须考虑,使用者如何从网页中得到功能,如何更好的得到功能。这就需要站在使用者的角度来看待网页设计,才能使自己做出的网页受欢迎,从而达到基本的目的。有的网页设计师说:我是设计师,我站得比普通人高,欣赏水平也比他们高,应该引导潮流,应该引导他们学会欣赏美的网页。作为设计师引导潮流没有错,但是不应该采用居高临下的方式,而是要贴近自己的使用对象,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方便他们的使用,适时的将自己的设计风格融入到作品中去,接受他们的检验,只有经得起考验的设计才是好的设计。而不是所谓的阳春白雪,成为孤家寡人,不适用。作为设计师来说,就是要把自己的网页做得美一些(基于功能性的)。
谈到美,网页这种特殊环境下的美于传统的艺术上的审美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一般的艺术上的美是海阔天空,无所顾忌的,只要符合人们的欣赏的习惯,能够在欣赏者的心里产生共鸣就是美的;而网页的布局上的审美却要受到很多的限制,当然它也有优于传统艺术的地方,最明显的就是它的交互性和更新速度的快捷,纯艺术很大程度上是作者的自我宣泄,但是网页设计直接面对的是大量用户,随时都会反馈回来对网页的批评建议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比如在建站时考虑不周到的地方,设计时没有得到重视的地方,可以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同样不损整体效果,却可以使使用者用起来更加的方便。这个过程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完成。同时网页能融合文字、图片、声音、动画于一身。这是传统艺术所达不到的。当然最根本的在使用方面就限制了它不能够随意的挥洒自如,任设计师自由的发挥。以下针对网络环境下的审美。
网者的环境,通常可见的情况是:上网者眼睛盯着一个冷冰冰的电脑屏幕,手移动鼠标,保持一定的姿势,而且一般是连续很长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假如连接的网站的网页做得很差,不考虑排版布局的形式美的要素,一味的以刻板的文字或者是图片来充斥这个页面,那么使用者看久了就会厌倦,甚至讨厌。同样在网络世界里,五花八门,涉及到各方面的内容,使用者通常是打开很多的窗口,在一种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接受信息。这样假如他们浏览的网页是设计得又是特别花哨,图片、文字、动画等等堆砌的极为杂乱,那么更加剧了这种心理上的厌烦感,这种网页能算得上美吗?所以从使用环境里的功能的因素来考虑美才是最根本的。
网页设计的美其实是一个满足使用者需求的过程,能够使他们使用起来方便快捷,排除他们使用中的问题,这就是美的,这就是纯粹从功能上的要求出发的。就是最根本的功能被满足就是最根本的美。不是吗?假如我想上一个体育的网站了解一下当天的足球战报,那么我上网的目的性就是非常的明确,直接看足球的结果。那么考虑一下我的上网过程就是先敲入网址,到主页上,然后尽快的找到足球的栏目,再找到比分的链接。那么设计师如果考虑到上这个网站的很多人都非常想知道足球的比分,那么在主页上放上一个流动的临时更新的框,就可以使上站的使用者直接在主页上看到想要看的东西,这样快速而又方便的结果,其实质上是一个网页设计的成功的地方,这种网页就是美的,反之假如把网页设计得非常的“漂亮”(这里指的是纯粹的从艺术审美上的漂亮,满足一般的形式美的要求的,而不考虑使用环境的情况),但是把该链接做到不容易找到的地方,或者是由于满足“漂亮”的要求,增加了几级的链接,从而增加了使用者的不方便,这种网站也是不美的,至少它没有为自己的使用对象考虑,就是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