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 日早间消息,小米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在营业纪录期, 2015 年、 2016 年及 2017 年,小米集团分别产生亏损人民币 76 亿元、利润人民币491. 6 百万元及亏损人民币 439 亿元。
经扣除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投资公允价值的增益;及收购导致的无形资产摊销,我们于 2015 年的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亏损为人民币303. 9 百万元,于 2016 年及 2017 年的经调整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895. 7 百万元及人民币5,361. 9 百万元。
招股书称,我们无法保证我们日后能赚取利润。此外,我们预计日后成本及开支金额会增加,原因是(i)业务、用户群及分销网络持续扩张;(ii)持续投资技术基础设施及网络;(iii)我们持续扩大用户群使得销售及推广开支增加;及(iv)推出其他新产品及服务可能产生前期成本,改变现有收入及成本结构,押后我们实现盈利的时间。倘我们不能维持或提高经营利润率,日后可能持续亏损。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小米集团有净负债人民币1, 272 亿元及累积亏损人民币1, 290 亿元,主要是由于我们就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产生大额公允价值亏损。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于合并资产负债表指定为负债,而公允价值增加于合并损益表确认为公允价值亏损。
本文章系本站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