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留意我们西安网站公司的资讯新闻的朋友就知道,这段时间我们要讲的就是电子政务网站建设的一些知识;一个为人们所达成的共识:电子政务网站建设是三分电子、七分政务,这一观点的本质也就是强调电子政务建设的原则,因此应用原则也就是重内容、重政务的原则。电子政务的核心不是电子,而是政务,电子只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在于对政府行为、公共管理行为的研究和改进。在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中,最大的难点在于政务改造。实施电子政务网站工程,不可能将现有的政府管理、运作的框架简单地搬到网络上,或者按照传统的政府管理方式,将电子手段加在其中,而是要按照市场经济和电子政务的要求,对现行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以及行政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应用原则也可以说就是实用性原则。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必须保证实用,切实符合政府部门管理、决策、服务及办公自动化等各项业务和职能要求,从而避免在电子政务网站建设中攀比和一阵风现象的发生。电于政务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着眼于政府业务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把网上办事、政务公开作为门户网站建设的重点,对面向公众服务的办事项目,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工作环节,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电子政务的便利。应加强数据库建设,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咨询服务。
实用性原则可以理解为:有用、适用和好用。很明显,我国目前发展电子政务应本着“有用、适用和好用”的原则。也就是说,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可以按照“有用”的原则发展电子政务,不去追求设施的高档次;在中部,可以按照“适用”的原则推动电子政务的发展,在东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以按照“好用”的原则提高电子政务的水平,有些设备可以配置的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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