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2-2 浏览次数: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原西北政法学院创办的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一月,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百余人,多数律师为西北政法大学富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知名学者,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0人,硕士学位38人,博士学位12人。律师事务所规模之大、律师学历、业务素质之高,在我省乃至全国居行业领先水平。我所依托西北政法大学雄厚的教学科研优势,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主要业务有:金融与证券、银行理财与保险、企业破产与改制、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施工、合同审查与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确权与保护、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劳动与劳务纠纷等。我所承办过大量有影响的案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对陕西的经济建设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所先后获得:2008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创新 勇创一流”活动先进集体;2009—2010年度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省直机关党委、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授予“标兵党支部”;2012年获省直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部;同年又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0-2012年度,获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2012年度,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 “陕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3年度,被陕西省律师协会评为 “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2014年,获得“陕西省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我所主任雷西萍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省级优秀律师”、获得首届“三秦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并有多位律师先后被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所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2007年2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公司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并经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入围国企法律服务律师库。先后办理了企业破产、清算、收购、改制,以及公司上市和公司股权纠纷等多起案件;为陕西高校系统第三产业改制开创出新的路子;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持续增长的实际情况,我所加强了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与网络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商标、专利权的合作,成功的维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针对金融领域非诉业务日趋增多的情况,我所与陕西多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非诉法律业务的合作协议,成功办理了证券、保险、信贷、基金、银行理财、不良资产处置等金融法律业务;我们非常重视与大学的合作,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践基地,长期成功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举办“法智论坛”,经常与大学下属各学院举办研讨会和模拟法庭,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极大地提升了我所的实力和社会影响。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类型案件的不断增多,我所更加重视律师专业化的发展,注重律师团队的培育,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家会诊,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供差异性服务。今后,我所将继续着力打造法智律师的特色品牌:“法智律师、法律专家”,坚持“人才强所,特色兴所”的办所理念,为建设美丽陕西,实现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原西北政法学院创办的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一月,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百余人,多数律师为西北政法大学富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知名学者,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0人,硕士学位38人,博士学位12人。律师事务所规模之大、律师学历、业务素质之高,在我省乃至全国居行业领先水平。我所依托西北政法大学雄厚的教学科研优势,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宗旨,为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主要业务有:金融与证券、银行理财与保险、企业破产与改制、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施工、合同审查与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确权与保护、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劳动与劳务纠纷等。我所承办过大量有影响的案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对陕西的经济建设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所先后获得:2008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创新 勇创一流”活动先进集体;2009—2010年度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省直机关党委、中共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授予“标兵党支部”;2012年获省直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部;同年又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0-2012年度,获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2012年度,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 “陕西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3年度,被陕西省律师协会评为 “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2014年,获得“陕西省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我所主任雷西萍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省级优秀律师”、获得首届“三秦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并有多位律师先后被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所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2007年2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公司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并经省、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入围国企法律服务律师库。先后办理了企业破产、清算、收购、改制,以及公司上市和公司股权纠纷等多起案件;为陕西高校系统第三产业改制开创出新的路子;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持续增长的实际情况,我所加强了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与网络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商标、专利权的合作,成功的维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针对金融领域非诉业务日趋增多的情况,我所与陕西多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非诉法律业务的合作协议,成功办理了证券、保险、信贷、基金、银行理财、不良资产处置等金融法律业务;我们非常重视与大学的合作,是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践基地,长期成功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举办“法智论坛”,经常与大学下属各学院举办研讨会和模拟法庭,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极大地提升了我所的实力和社会影响。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类型案件的不断增多,我所更加重视律师专业化的发展,注重律师团队的培育,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专家会诊,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供差异性服务。今后,我所将继续着力打造法智律师的特色品牌:“法智律师、法律专家”,坚持“人才强所,特色兴所”的办所理念,为建设美丽陕西,实现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