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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严打价格欺诈 淘宝被禁用“原价”宣传

发表日期:2016-10-28 作者来源:派谷网络 浏览次数:

    在一年一度的中国在线购物节“双11”到来之前,alibabagroupholdingltd.(nyse:baba)阿里巴巴集团旗下主要针对小卖家的电商平台taobao.com淘宝网新版本的《淘宝价格发布规范》(下简称《规范》)修订后生效,新的《淘宝价格发布规范》主要在商家的“原价”标注上做出规范,防止商家利用不同价格标签实施价格欺诈。

    修订版《规范》目的主要针对价格欺诈,于2016年9月30日公示,并于2016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

    京东和阿里巴巴旗下tmall.com天猫平台之前都因为上述价格欺诈行为,遭到中国发改委的罚款,不过每次罚款金额几乎均不足100万人民币,多为50万、80万,因此很难对中国两大电商巨头真正造成压力。

    鉴于中国在线零售业的急剧膨胀,以及“双11”存在的先提价再打折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在去年公布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的[2015]1382号文件,通知详细解释“价格欺诈”,重点提及商家利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概念进行价格欺诈销售,而其中一项明示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将在此类行为中成为违法主体的细则被业界认为该通知主要针对电商平台日益猖狂的价格欺诈行为。

    淘宝网在已经生效的新《规范》中,明确禁止商家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而《规范》的首条亦明确指明“商家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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