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现金支付一石激起千层浪,阿里推出的“无现金支付周”,已引来了央行的约谈和紧急发文。
微信自2015年便已推出8月8日为无现金日,支付宝今年则抢先赶在8月1号-8月8日推出了“无现金城市周”。微信和支付宝两大巨头对于无现金营销活动的“较劲”,将本已渗透人们生活的无现金支付推上了风口浪尖。
对人民币流通负有管理责任的央行,对此是何态度?
券商中国记者从一位央行人士了解到,近日,央行总行对各分支行下发通知称,最近一些地区推进的无现金支付方式,与蚂蚁金服等合作创建无现金城市等活动,其中的一些宣传主题和做法干扰了人民币流通,社会反响较大,对社会公众产生较大误解。央行要求各地抓紧行动,依法对不合适的提法、做法进行纠正和引导。
“央行武汉分行此前对辖内无现金城市周活动的及时纠正,得到了总行领导的认可,所以央行总行要求各分支行参照武汉分行的做法,加强对辖内无现金支付方式的指导。”上述央行内部人士称。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央行尚未就相关内容做出正式回应。
央行约谈蚂蚁金服提三点要求
今年年初,支付宝就曾提出将推动我国在未来5年内进入“无现金社会”。8月1日至8日,支付宝宣布多个城市举办“无现金城市周”大规模营销活动;同时,微信支付也宣布开启“88无现金日”活动。
为鼓励消费者在线下消费时使用移动支付,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投入巨资,以鼓励金、代金券和返现红包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加大对无现金支付方式的选择。
就在两大互联网巨头高调宣布推广无现金支付活动的同时,央行也在密切关注并跟踪事态的发展。据了解,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7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央行2017年分支行行长座谈会上就明确提出,“对社会上片面强调非现金支付的行为,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规范”。
随后,有部分分支行针对辖内商户拒收人民币行为采取措施。根据媒体报道,珠海一家面馆因只接受手机支付而“谢绝现金”,被央行珠海支行认定为“拒收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央行珠海支行方面表示,“谢绝现金”的做法属于拒收人民币情形,是一种违法行为。消费后用任何一种电子方式支付都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拒绝现金支付,目前各种电子支付方式对现金使用有较大冲击,该面馆现象为新生现象,尚未有具体的法规进行惩处。
券商中国记者从上述央行内部人士独家了解到,7月底,央行武汉分行约谈蚂蚁金服公关部负责人,告知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在无现金城市周活动中去掉“无现金”字眼;
二是撤掉所有含有“无现金”字眼的宣传标语;
三是公开告知参与商户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尊重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此外,为了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合,央行武汉分行还致函武汉市政府,提请政府部门在宣传“无现金城市周”活动中慎言“无现金城市”,协调当地工商部门对以“无现金城市”名义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或处置,确保人民币在武汉地区正常流通。
蚂蚁金服已做改变
央行的约谈和舆论的压力对蚂蚁金服产生了影响。
记者发现,蚂蚁金服已将“无现金周”的说法改为了移动支付“黄金周”。
与此同时,阿里巴巴旗下的线下生鲜超市盒马鲜生也对曾经提出的“不收人民币现金”的规定作出调整。阿里巴巴新零售公关负责人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为了更加便利老年群体消费,继上海10家门店专设现金代付通道后,目前北京的两家实体店也启动了现金代付通道。
“移动支付提供了现金之外的一个补充,不论是老年人还是三四五线城市,不论是商业消费还是交通出行,人们拥抱移动支付的速度在不断加快。”支付宝方面表示。此外,支付宝方面还表示,因为现金依旧是最基础、通用的消费方式,支付宝也鼓励合作商家为使用现金的消费者提供同样的便利。
不过,从概念本身看,“无现金”这样的提法确实存在不严谨和不科学的地方。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近日撰文表示,强调“无现金”,不但已经出现拒绝现金的行为,也容易让普通老百姓(46.440, 0.10, 0.22%)误以为现金会消失了。以是否使用现金为标准,通常可将支付分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因此,下一步应该少用或不用“无现金”字眼,改用“非现金”支付。
无现金支付是绕不过的槛
舆论持续关注商户拒收人民币现金究竟是否合法,背后实则反映的是制度落后于现实发展的尴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币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一位研究央行政策的资深分析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解释,按照上述法律,我国的法定货币就是特指人民币纸币和硬币,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实际是用人民币存款来支付。而存款是一种金融工具,虽然作为货币来统计,但是本身并不是法定货币。
也有声音认为,2000年出台的《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部分规定已经落后于现实发展,目前人民币作为货币的定义范畴,已远远超出纸币和硬币等现钞的概念,电子货币也应算是广义现金的一种形式。
“目前监管部门内部对推广非现金支付,甚至是一些商家拒收现金的行为,也未达到统一共识,毕竟原有的人民币管理的相关制度条例已经落后于现实,有争议也很正常。目前来看,在加强对支付机构监管和窗口指导,以及尊重市场发展方面,监管部门还是平衡得比较好。”一接近央行人士称。
实际上,截至目前,央行仍未就非现金支付的争议公开做出法律意义上的解释和官方说明。即便最近连续有媒体援引央行有关人士的说法或观点,但这些观点并未得到央行官方的确认。
董希淼称,在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多种支付结算方式将继续共同存在。因此,在非现金支付体系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肯定非现金支付的意义,加大支付结算知识普及,加强对各类支付结算方式的宣传推广,让更多公众了解各种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众支付结算习惯,包括使用现金支付的习惯,由公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结算方式。与此同时,下一步应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支付基础设施,规范发展支付服务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逐步提高非现金支付结算比例。